改革跨越谱新篇 发展踏上新征程——煤科总院完成公司制改革主体任务

         126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为总院换发了新营业执照,印有“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执照的颁发,标志着总院公司制改革主体任务已经完成。

公司制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重要战略部署,也是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的重要任务之一在集团公司的正确领导及大力支持下,总院克服时间紧、任务重、情况复杂等困难,特别是在名称核准阶段,积极与相关管理机构进行沟通请示成功争取到了相关部门的理解与支持,在改制后的新名称中继续保留了煤炭科学研究总院”这个极具历史积淀与文化传承的字号。

此次公司制改革,是总院以改革创新应对时势变迁的又一次历史性突破掀开了改革发展的新篇章。改制完成后,总院将继续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发展方向,以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为指导,在新的征途上,凝心聚力以引领行业科技未来,贡献战略核心技术,满足市场科技需求,支撑集团创新发展为宗旨,全力承担好建设国家创新基地与集团公司中央研究院的发展重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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