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跨越谱新篇 发展踏上新征程——煤科总院完成公司制改革主体任务
12月6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为总院换发了新营业执照,印有“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执照的颁发,标志着总院公司制改革主体任务已经完成。
公司制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重要战略部署,也是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的重要任务之一。在集团公司的正确领导及大力支持下,总院克服时间紧、任务重、情况复杂等困难,特别是在名称核准阶段,积极与相关管理机构进行沟通请示,成功争取到了相关部门的理解与支持,在改制后的新名称中继续保留了“煤炭科学研究总院”这个极具历史积淀与文化传承的字号。
此次公司制改革,是总院以改革创新应对时势变迁的又一次历史性突破,掀开了改革发展的新篇章。改制完成后,总院将继续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发展方向,以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为指导,在新的征途上,凝心聚力,以引领行业科技未来,贡献战略核心技术,满足市场科技需求,支撑集团创新发展为宗旨,全力承担好建设国家创新基地与集团公司中央研究院的发展重任。